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既是家事,更是国事。8月26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回应群众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关切,大力发展普惠优先的多元化托育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厦门市连续多年将普惠托育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省率先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相继印发《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国有企业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业绩考核保障》《扶持开展职工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初步构建推动普惠托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并将托育创新服务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深化改革与创新布局,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供给。
探索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目前全市拥有普惠性托育园84家,普惠性托位超6600个,已有220多所幼儿园开设托班,初步形成社区办托、单位办托、幼儿园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元供给模式。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优化资源配置,破解“需求热、市场冷、机构难”问题,进一步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要健全监管机制,围绕“明职责、强监管、定标准”,进一步推进托育市场规范发展。要强化人才支撑,加大高质量专业性人才培育和供给力度,进一步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完善保障机制,在“强投入、降成本、优奖补”方面发力,进一步筑牢托育服务发展根基。要提升服务品质,在“广宣传、促融合、建平台”方面着手,进一步增强普惠托育发展质量。(记者 蔡绵绵)